武汉同济医院医生救治患者 武汉同济医院供图
中新网武汉12月25日电 (谢雪娇)“基础病重的患者,以专科收治为主;感染新冠为主的重症患者,以呼吸科、感染科以及重症医学科收治为主;慢病、复诊患者等,鼓励通过同济互联网医院线上问诊。”连日来,武汉同济医院综合施策,全力以赴做好重症患者救治工作。
武汉同济医院医生救治患者 武汉同济医院供图
武汉同济医院从呼吸科、感染科、重症医学科等专科增派医护力量支援发热门诊,同时多举措保护医护人员,提高到岗率。
“关口前移、多学科合作、精细化管理”是2020年武汉同济医院重症救治“尖刀连”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的重要经验。如今,“尖刀连”再度集结,10支重症专业救治团队包括插管队、护心队、ECMO队、护肾队、CRRT(透析)队、护肝队、护脑队、康复队、儿童救治队、孕产妇救治队尽锐出战,随时准备支援各专科医疗救治。
“血氧饱和度是评价新冠感染患者是否出现缺氧,是否出现呼吸衰竭的一个重要指标,往往也提示患者是否为重症或者是危重症。血氧饱和度低于92%,医生就需要紧急处理和纠正。”呼吸内科主任医师刘辉国所在的武汉同济医院中法新城院区自12月5日起,就成为武汉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武汉同济医院医护救治患者 武汉同济医院供图
“重症救治一定要用好多学科和专家团队力量,畅通绿色通道和急救衔接!”从12月5日至24日,武汉同济医院中法新城院区已收治483位新冠感染患者,其中年龄最大的102岁、最小的14岁,目前近三分之一患者已康复出院。
武汉同济医院医护救治患者 武汉同济医院供图
武汉同济医院互联网医院在2021年获批。该院动员全院各专科,特别是和新冠诊治相关的专科医生尽快入驻互联网医院。12月以来,同济互联网医院共接诊22.4万人次,其中发热专区接诊超一万人次,快递药品3.6万份。(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