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曾在由海外华媒人参与的“我与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征文活动后结集出版的《家园》一书的序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回家的路途是最美的诗行。
我们定期聚首:南京、长沙、武汉、成都、上海、重庆、青岛、贵阳、福州……
世界华文传媒论坛每两年如期而至。
论坛是我们华媒人自己的精神家园,是奔波再远也要赶赴的盛会,是忙碌纷扰中不曾忘记的约定,是新朋故友欢笑畅叙的节日,是故乡的一声召唤和心中的一份企盼。”
“家园”,是多年来海外华媒人对世界华文传媒论坛的“昵称”,也是我多年来同华媒人交往相处而触摸到的他们的共同心声。
由中新社发起举办的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先后在南京(2001)、 长沙(2003)、武汉(2005)、成都(2007)、上海(2009)、重庆(2011)、青岛(2013)、贵阳(2015)、福州(2017)、石家庄(2019)连续成功举办十届。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看望出席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的代表经过近20年的淬炼打磨,已历十届的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为中新社进一步创新与海外华媒交流与合作机制,广泛联系全球华文媒体,致力于建设世界华文传媒资讯中心起到重要作用。也获得世界范围内华文媒体同行广泛和高度的认可,形成了较高的品牌效应,并被列入国家级对外传播交流的重要平台。
本人作为从第一届到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会务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和亲历者,见证了论坛从播种、发芽、浇水、施肥、培土、开花、结果的整个成长过程。
在中新社成立70周年之际,谨以此文记录“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发展历程中的几个片断。
“长长久久”“六六顺”
2000年秋季,加拿大的一位华文媒体朋友邀请我和同事参加10月份在美国旧金山召开的世界华文大众传播媒体协会第二届年会。
这个由在加拿大攻读新闻学博士的一位中国留学生筹备张罗的“协会”是由美加地区的几十家华文媒体组成的一个松散性协会,有美加地区的30多位华媒人和几位华文作家一起聚会交流,年会正式会议仅半天时间。
是次会议结束前当大家谈论下届年会在何地举行的话题时,我贸然建议并希望下届会议是否可以考虑在中国召开。
回国后,我们写了一份调研报告,向当时主持中新社日常工作的郭招金总编辑汇报。经过中新社社委会研究,我社决定另起炉灶,自己主办一次华文媒体的国际会议。
中新社社委会经过反复研究后形成共识:若要办会就办一个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并颇具规格和档次的国际会议;社委会决定由我具体负责筹划此事,社里举全社之力支持。
经过充分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我社决定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于 2001年9月16—18日在南京召开。
值得一提的是,论坛会期“9·16—9·18”也是一组非常吉利的数字,寓意“长长久久”“六六顺”“八八发”。
“9·16”遭遇“9·11”
2001年9月10日,我和总社一行工作人员提前到达南京,驻进南京中山陵国际会议中心酒店,作会议筹备接待工作的“最后冲刺”。
天有不测风云。正当我们满怀信心盼着论坛举办的日子快点到来时,却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9月11日深夜11点多,当一天紧张的工作结束后,我已经躺上床。突然接到郭招金总编辑从北京打来的电话:“小夏啊,出大事了!”
我一阵惊讶:“什么事呀?”郭招金总编辑说:“美国刚刚发生震惊世界的恐怖袭击!……你考虑一下,我们这个会还能不能开?要不要临时取消,延期……”
这晴天霹雳无疑如一记闷棍重重地打在我头上,当时头“嗡”的一下被炸蒙,几乎失去知觉,全身瘫软,气力全无,一想到经过近一年辛苦筹备的会有可能会流产,便如万箭穿心。
20多年前,网络不像今天这么发达。当晚我随即打开房间电视,看到凤凰卫视滚动播报美国世贸中心遭恐怖袭击的画面时,心情沉重。
深夜12点多,我又拿起电话对郭招金总编辑说,海外代表的机票都已订好,还有部分代表已提前到达中国,准备15号就到南京报到;南京方面的会务准备也进入倒计时阶段……郭招金总编辑劝我早点休息:“晚上你再考虑一下,我们明天早上再作决定。”
那一夜我思绪万千,翻来覆去,彻夜未眠。
第二天一早我把自己的想法再次告诉了郭招金总编辑,强烈而又坚定地表示,“9·11”事件对大会的如期召开虽然有较大影响,但影响也是有限和可控的,建议会议照常开,能来多少代表是多少,开弓没有回头箭。
9月12日上午社里经过反复研究、评估,最终决定会议还是如期举行,顿时我凝重的心情轻松了好多。
▲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于2001年9月16日在南京召开由于首届华文传媒论坛是一件前所未有的大事,受邀的海外代表非常珍视参加论坛的机会。遗憾的是受美国“9·11”恐袭事件影响,许多航班停飞或缓飞,美国约有二十多名代表受此影响未能参会。
但大多数代表并未受此影响,一些代表在“9·11”之前就离开美国回大陆探亲访友,更有一些代表历经艰辛,经过多次转机才来到中国。
“9·11”恐怖袭击至今已20多年了,但至今我还仍然记得有几位美洲地区的华媒代表为参加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而不辞辛劳,跨越千山万水、奔波五洲四海,绕了大半个地球,怀着执着、虔诚之心来参加论坛的感人情景……
美国《世界日报》(旧金山版)时任总编辑陈裕如先生在“9·11”后的旧金山时间9月16日,搭乘旧金山恢复航班后的第一班飞机于北京时间9月17日赶到台北,在台北又遇台风滞留一天,18日才转乘飞机于当日下午15点赶到南京。
为满足陈裕如先生与论坛“见上一面”的心情,我们工作人员派车从南京禄口机场直接将他接到大会会场,而此时论坛已进行到闭幕式环节。
当长途跋涉坐了20多个小时飞机,拖着行李箱,风尘仆仆满头大汗一脸疲惫而又面带微笑的陈裕如先生出现在论坛闭幕式会场时,全体代表顿时起立,为他鼓掌致敬并流下感动的眼泪。
另一件令人记忆犹新的事是:因受“9·11”美国部分航班停飞、延飞的影响,巴拿马《侨声日报》社时任社长古文源先生为了按时赶到南京参会,避道美国而绕道欧洲换了五趟飞机,用了四天的时间辗转经过四个国家和地区,绕了半个地球才到达南京参会。
世界华文媒体的“武林大会”
2001年9月16-18日,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如期在南京举行,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多家境外媒体的150多人与会。
海外主要华文媒体的代表基本到齐,且与会者都是华文媒体的董事长、总裁、社长、总编辑。
在论坛开幕式当天,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会见与会代表,合影留念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开得热烈成功,海外参会代表非常兴奋。在论坛闭幕式上,时任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兼中国新闻社社长刘泽彭郑重宣布,两年后中新社将举办第二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时,会场上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首届论坛的成功举办得到与会者的高度认可。香港《亚洲周刊》总编辑邱立本说:“中新社办这样一个论坛,邀集世界华文媒体,可说是世界华文媒体的武林大会,在这个大会上彼此交流理念、分享快乐和辛劳。”
牵手世界 见证时代
经过近20年的淬炼打磨,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已成为在世界华文传媒领域享有很高知名度和信誉度的精品和品牌工程。
为保持论坛的品牌形象,我社不断完善和改进论坛的内容和形式,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打磨、服务为上、创新引领的理念,使论坛朝着权威、高端、专业、精品方向发展,力争做到可被模仿,但无法超越的境地。
首届论坛在南京举办时,仅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多家境外媒体的150多名代表参会。
其后参加每届论坛的代表和国家地区的数目快速增加,到第九和第十届论坛时,已有来自64个国家和地区的430多家媒体的460位代表参会,体现出论坛广泛的参与性、活跃度,以及规模大、参会范围广、人数多、传媒类别齐全的特点。
▲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上夏春平与老朋友印尼《国际日报》董事长熊德龙先生相会历届论坛设置的主题都聚焦中国发展,服务国家国际传播总体大局。从第一届到第十届论坛的主题分别是:
“面对新世纪的华文媒体”(2001)
“沟通·合作·发展”(2003)
“全球中国热中的海外华文媒体”(2005)
“华文媒体与和谐世界”(2007)
“全球金融危机下的海外华文媒体”(2009)
“国际话语体系中的华文媒体”(2011)
“中国梦——世界变局与华文媒体的新使命”(2013)
“海外华文媒体200年——薪火传承与时代担当”(2015)
“一带一路与华文媒体新发展”(2017)
“牵手世界 见证时代——华文媒体的中国故事”(2019)
充分体现出论坛“与时俱进”的时代发展轨迹。
▲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开幕式精神家园和励志“加油站”
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不仅仅是一个庄重严肃“高大上”的会议,也是一个充满温馨和情感的家园。
在论坛的长期打造过程中,我社时时牢记在将论坛打造成一个知名的国际交流平台的同时,也用心赋予它更多人文情怀元素,让论坛成为海外华媒人的精神家园和励志“加油站”,希望华文媒体在世界舆论场的百花园中鲜艳怒放,永不凋谢。
长期以来,遍布五大洲的华文媒体同仁数十年如一日耕耘在华文媒体这块土地上,上下求索,对中外文化交流和商贸往来贡献良多,居功甚伟。
为铭记那些长期在海外为华文媒体的耕耘而默默奉献的老一辈华媒人,我们在几届论坛上设计了“嘉奖”致敬环节。
在第六届论坛上,大会首次设立“资深华媒人荣誉奖”,并专门举办颁奖晚会。
会上我社向长期从事华文媒体事业,从业超过 40年的 9 位海外华媒代表颁发奖状,对他们长期以来兢兢业业倾情奉献华媒事业表示致敬,并希望借此激励华文媒体新生力量秉承传统,继往开来,推动海外华文媒体事业薪火相传,代代相承。
在颁奖晚会上首获殊荣的华文媒体代表分别作了感人至深的发言,引起与会代表深切共鸣。泰国《世界日报》社长黄根和说:“今天的获奖使我对媒体工作更有责任感,也让我更热爱这份工作。我愿以‘一日媒体人,一世媒体人’的意志,继续在泰国为推动中华文化的发展,以及为民族融合作贡献。”
▲“资深华媒人荣誉奖”颁奖仪式有这样一群人:从 2001 年到 2019 年无论他们有多忙,无论他们此前身处何方,总不负这场“回家”的约定。
在2019 年举办的第十届传媒论坛闭幕仪式上,我们特地设计了一个特别环节,为近20年来连续10届参加论坛的12位海外华媒代表颁发“老十届”特别致敬奖。
“老十届”特别致敬奖在华媒代表中产生了极大的反响,同时也无形中增加了中新社同论坛及海外华媒之间的黏性。
日本《中文导报》社长杨文凯表示:“作为华媒的一员,我始终抱着学习的态度参与历届论坛,我有幸参加了十届论坛,能成为华文传媒发展的参与者和见证者,与有荣焉。”
已八十多岁的美国《华府新闻报》主编徐崇民先生用“十全十美”来总结自己参与历届论坛的感受:“从第一届论坛到第十届论坛,每届论坛的主题均契合中国当下的发展和全体华文媒体的发展趋势,为海外华文媒体打开了一扇近距离了解中国的观察之门。”
▲夏春平在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上的工作照作者:夏春平(中新社原副社长、副总编辑)
国家药监局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16日消息,2022年年初以来,国家药监局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现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一、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从事药品生产活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经查,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未按照规程生产、检查、检验、复核等行为,且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六项规定。2022年8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辽宁省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分别处以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氧气是人体进行新陈代谢的关键物质,医用氧在临床上主要用于缺氧的病人吸氧,尤其是在急救状态下,高纯氧可以用来挽救患者生命。我国对医用氧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贮存、放行有严格要求。本案中,企业关键人员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企业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对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带来潜在隐患。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双罚制”要求,在对企业依法查处的同时,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压实相关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二、魏某涛非法收购药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联合检查,发现魏某涛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现金交易、当场结算的形式在丰台区周边从个人处收购尿毒清颗粒、阿卡波糖片等药品。魏某涛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22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北京市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以及《北京市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我国对药品经营活动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且禁止非法收购药品。本案中,不法分子利用收购的医保药品与正常销售药品间的差价,拟从中获得高额利润,不仅严重扰乱了药品经营秩序,而且非法收购的药品脱离正规管理,药品储存条件无法保障,相关药品再流通到患者手中,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对有效遏制相关违法活动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有利于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销售假药案 【案情简介】2021年,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曲阜市辖区内的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进行检查并抽样检验,发现该店销售的标称为“特效筋骨痛”“痛除根”等药品中含有双氯芬酸钠等成份,认定为假药。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曲阜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2年6月,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店负责人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2年10月,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等规定,对该店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该店负责人处以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决防范杜绝假劣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损害。本案当事人销售假药,社会危害极大。司法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许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禁业的行政处罚,体现了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决心。本案系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行刑联动的典型案例,体现了行政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信息互通、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体现了行刑衔接的高效执法合力,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借鉴意义。 四、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履行注册代理人义务案 【案情简介】根据国家药监局交办的案件线索,2022年6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未履行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代理人义务的有关情况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医疗器械的进口注册代理人,在协助注册人向国家药监局办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过程中,未履行告知注册人需补充提交生产地址变更的ISO证书、产品标签和真实性声明等文件的公证函的义务,当事人的注册专员尹某某擅自通过图片编辑软件伪造虚假公证函提交国家药监局作为注册补正材料。2021年11月,当事人已协助注册人申请撤回涉案医疗器械注册申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2022年8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责任人尹某某处以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境外申请人应当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医疗器械注册事项。代理人应当依法协助注册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协助境外注册人落实相应法律责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造假行为,本案为成功查处的首起涉及医疗器械代理人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造假案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责任人员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形成强有力震慑,有利于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行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五、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脊柱侧弯矫形器,涉案货值金额26.4万元,违法所得26.4万元。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8月3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6.4万元,罚款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康复治疗成为医疗领域新的增长点。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多发高发,其治疗过程、所使用医疗器械的合法性也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期间深入了解脊柱侧弯的成因、诊断要点、治疗方法、影像学特征,并利用技术方法从PACS系统中提取患者的放射影像电子数据,找准案件办理的突破方向,从而揭开医疗康复领域无证生产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并侵害患者权益的潜规则。该案的办理彰显了药品监管部门针对新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突破和攻坚克难的决心,维护了医疗器械生产、使用秩序,有力保障了公众用械安全。 六、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6月,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协查线索,对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经营未经注册的进口眼内照明探头等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的超乳波切一体机,涉案货值金额20988.73元。当事人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9月,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证的医疗器械104件、罚款358819.68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目前,眼科手术技术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为获得竞争优势,擅自将尚未注册的医疗器械(大多数为耗材配件)投入市场使用,造成无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情况出现。本案的查处,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明白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七、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分析研判掌握的案件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对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并抽检部分化妆品。经查,该公司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生产的婴贝萱婴肤霜、婴康益生元身体乳,被检出含有化妆品禁用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卤倍他索丙酸酯、赛庚啶,货值金额为212667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同时,鉴于涉案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2022年10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作出吊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化妆品产品备案、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和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生产负责人莫某某作出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儿童化妆品或者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属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对此类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重从严处罚。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动出击深挖案源线索,畅通涉案产品检验绿色通道,深化案件行刑衔接,联合公安机关有力打击了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涉案企业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产品备案等处罚,给予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终身禁业处罚,并首次给予涉案企业生产负责人终身禁业的顶格处罚,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体现了监管部门坚决守护儿童用妆安全的坚定决心。 八、“5·7”江苏扬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9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以假冒商标罪等罪名判处张某某等8名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犯罪分子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加处罚金。此案的发现源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检查分局在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摸排的违法线索。扬州检查分局发现上述假冒化妆品违法线索后,立即与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成立联合专案组,坚持追根溯源、循线深挖,最终捣毁假冒化妆品生产窝点1处、胶管供货商2家,抓获张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自2020年3月张某某等人购买膏体、仿制包材、商标及防伪标识等组件,自行加工、组装生产假冒化妆品,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典型意义】近年来,不法分子瞄准品牌化妆品进行制假售假,凭借他人优质品牌效应谋取非法利益。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在“打假保名牌”工作机制框架下,由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权利人企业共同发力,将制假售假链条一网打尽,切实保护公众用妆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九、“6·12”福建漳州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9月,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收到多起投诉举报,反映注册地址在漳州市诏安县的多家淘宝网店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综合研判,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漳州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侦办案件。2022年6月,联合专案组派出执法人员100余人,分赴广东深圳、辽宁大连、河北邯郸及福建漳州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捣毁化妆品售假窝点6处,现场抓获涉案人员73人,查扣大量假冒化妆品。截至目前,诏安县人民检察院已对本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3人,另有21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意义】近几年来,随着对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化妆品制假窝点进一步向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偏远地区转移。本案中,不法分子形成团伙作案,分散在福建、广东等地的农村等偏远地区分工作案,且反侦查意识很强,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多家网店,跨省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细致排查违法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摸清了全案违法行为脉络,最终成功打掉黑窝点,维护了公众用妆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