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门店买到蓝环章鱼?山姆称门店检查未有异常,市监今日会再抽检******
知名高端会员制商店山姆卖蓝环章鱼?一位深圳网友日前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家人几日前曾在山姆福田店买了一盒冷冻小章鱼,发现里面有一只疑似剧毒的蓝环章鱼。
1月18日,山姆方面回应澎湃新闻称,山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查验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明,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山姆方面表示,“在了解到该网友在微博上发布的相关言论后,我们也再度向供应商进行了核查,该产品原料确认出自中国海域,且工艺过程涵盖对蓝环章鱼的控制。同时,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到该网友提及的门店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异常。截至目前,我们也从未收到其他会员的类似反馈。在此,我们恳请网友在有疑问的情况下,请先联系我们对情况进行核实确认,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困扰和大众恐慌。”
18日中午,澎湃新闻记者致电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昨天(1月17日)去了(山姆福田店)现场没发现(有蓝环章鱼),要求对方提供进货票据,今天报到局里安排人员再去抽检,目前结果还没出来,后续情况,局里应该会公布。
深圳市市监局的工作人员则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暂时没有查询到在深圳市的山姆店以及其他渠道有购买到蓝环章鱼的(投诉)情况。
山姆销售的冻章鱼生产商福建大海星视频有限公司及供应商福州金海洋贸易有限公司也发布联合说明称,“本公司生产的冻章鱼,原料从进厂加工,到成品出厂销售,每道工序严格筛选,保证不存在蓝环章鱼,且我司之前生产的所有批次也没有发生蓝环章鱼混入现象。”
说明中具体提到,公司的章鱼原料,捕捞自中国海域,我国海域极少出现蓝环章鱼。原料进厂后,章鱼原料经品管员验收合格后,才会进厂加工生产。冻章鱼的生产流程:原料验收、前处理(去除内脏、墨囊)、清洗、分级、挑选、再验收、称重摆盘、速冻、包装、金属检测、入库冷藏等工序制作而成。本公司加工章鱼的每个生产环节,都设置有经过专门培训的挑选蓝环章鱼的工作人员。挑选人员在上岗前经过:蓝环章鱼等相关有毒章鱼品种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近日,多个蓝环章鱼事件引发了大众对购买和食用章鱼的恐慌。
1月16日,广东一网友在火锅店用餐时,在端上的菜品中看到疑似剧毒的蓝环章鱼,于是在线求问科普博主“博物杂志”能否下锅,随后该博主回应,图中确实是豹纹蛸,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蓝环章鱼。
据央视新闻1月17日报道称,蓝环章鱼是一种很小的章鱼品种,体形只有高尔夫球大小。这种章鱼个头虽小,但分泌的毒液足以在一次啮咬中,使一个成年人在几分钟之内毙命,由于还没有解毒剂,因此它是已知的最毒的海洋生物之一。
据“博物杂志”官方微博1月17日发布的内容介绍,身上带了一个圈的章鱼大多都是“短蛸”,是我国最常见的食用章鱼种类之一,眼睛下方的金色圆圈也是它们的一个识别特征。而事件主角“蓝环章鱼”是“豹纹蛸属”的几种章鱼的统称,顾名思义,它们全身密布着蓝色的圆圈、斑点或条纹,就像豹纹一样,而不是只有一两个圆圈。
“博物杂志”表示,豹纹蛸属的物种见于热带和亚热带海域,在我国东南、华南沿海省份比较容易遇到,也有概率混入市售章鱼中,但这个概率并不算高,而且如果是整只章鱼很容易看出端倪,把满身豹纹的挑出来丢掉就行,其他的照常下锅不影响食用。如果是一盘炒菜甚至章鱼烧芥末章鱼里真的混入了少量被切碎的蓝环章鱼,那实际上能吃到的蓝环章鱼的量也非常少,其中的毒素含量更是微乎其微,即便中毒也很难致命,所以大家别草木皆兵甚至因噎废食,八爪鱼该吃吃,别耽误!(澎湃新闻记者 邵冰燕)
文旅部: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即日起废止******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通知要求,准确把握“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精神。3年来,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行业疫情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 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的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 通知明确,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实施“乙类乙管”,不是放开不管,而是强调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人员有序流动。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疫情严重期间,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应对、果断干预、科学处置。 通知指出,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引导全行业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必要性,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 强调“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工作人员、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坚持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开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醒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 通知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组织落实好“乙类乙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要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还表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附: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废止目录 一、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二、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三、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五、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 六、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订版) 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 八、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