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乙类乙管”后多国欢迎中国游客,入境这些国家需注意******
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1月8日起,中国正式取消入境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取消“五个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
“乙类乙管”正式实施以来,出入境人员数量有何变化?哪些国家对中国出发人员采取入境限制措施?
1月8日起,这些来华政策实施
1月8日起,中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根据规定:
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无需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将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如呈阳性,相关人员应在转阴后再来华。
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
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
取消“五个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各航司继续做好机上防疫,乘客乘机时须佩戴口罩。
进一步优化复工复产、商务、留学、探亲、团聚等外籍人士来华安排,提供相应签证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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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乙管”正式实施后
出入境人员数量有何变化?
1月1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移民管理局边防检查管理司司长刘海涛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对优化中外人员往来作出了安排,国家移民管理局也对此研究制定了优化移民管理政策措施。从1月8日实施以来监测情况看,出入境人员数量呈稳步增长、有序恢复态势:
1月8日至12日,全国移民管理机构日均检查出入境人员49万人次,较“乙类乙管”政策措施实施前上升48.9%,是2019年同期的26.2%。
海港、陆路、空港口岸日均出入境人员分别为2.1万、42.4万、4.5万,较实施前各上升13%、53.3%、33.2%,为2019年同期的36.4%、30.1%、11%。空港口岸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客流最多,日均1.1万人次,陆路口岸深圳福田增幅最大,日均2.1万人次。
日均入境25万人次,较实施前上升54.7%,日均出境24万人次,较实施前上升43.3%。
刘海涛介绍,1月8日以来,内地居民申办出入境证件人数共135.1万,较政策实施前增长129.4%。其中普通护照申请35.3万人,较政策实施前增长89.8%;往来港澳台证件签注申请99.8万人,较政策实施前增长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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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国出台欢迎中国游客的举措
在1月11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中方发布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和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之后,许多国家表示热烈欢迎中国游客到访,不会对来自中国的旅客采取入境限制措施。汪文斌指出,友善自然会让中国游客感受到温暖和欢乐、宾至如归,成为他们选择出境旅游目的地的重要因素之一。中方也会为游客前往这些国家旅游提供更多便利,增加中国往返上述国家的直航航班数量。我们也会提醒他们,做好行前自我健康管理和监测,确保健康出行,平安出行。
泰国副总理等一众官员到机场迎接中国游客的新闻,近日备受舆论关注。当地时间1月9日,泰国卫生部、旅游与体育部、交通部联合在素万那普国际机场举行仪式,欢迎中国出入境政策调整后首个赴泰航班的旅客。该航班来自厦门,共搭载269名中国乘客。泰国副总理兼卫生部长阿努廷、旅游与体育部长皮帕、交通部长萨沙扬亲自到飞机廊桥出口处迎接中国旅客,并为他们献上鲜花和纪念品。
印度尼西亚旅游和创意经济部长桑迪亚加·乌诺隔空“喊话”,印尼“已为中国游客准备好红毯”。当地旅游业协会和从业者也热情期待着中国朋友的到来。
马尔代夫外交部官方网站和推特发表声明,欢迎中国调整出入境措施,热切期盼中国游客尽早来马旅游。
柬埔寨首相洪森提出希望今年接待200万人次的中国游客,洪森强调,柬埔寨不会对华采取入境防疫限制措施,欢迎中国游客来柬旅游。
南非卫生部长日前表示,没有必要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施加旅行限制。南非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欢迎中国民众赴南非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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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家或地区对中国出发人员采取入境限制措施
近期一些国家对中国采取了一些入境限制措施,1月13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移民管理局边防检查管理司司长刘海涛表示,近期,部分国家对我国入境旅客采取了防疫管理出入境限制措施,包括要求提供行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阳性人员实行入境后集中隔离、限制入境等。我们提醒广大出入境人员,提前了解相关国家入境政策,合理选择安排出行国别、时间,防止造成出行不便,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月10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中方发布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和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之后,多国表态予以欢迎,但也有少数国家宣布对来自中国的旅客采取入境限制措施。对此中方以最大诚意,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与有关国家进行了充分沟通,详细介绍中方优化调整防疫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中国当前的国内疫情形势。但令人遗憾的是,少数国家罔顾科学事实和本国疫情实际,仍执意针对中国采取歧视性入境限制措施,对此中方坚决反对,并采取对等措施。
针对近期少数国家对中国公民实施歧视性入境限制措施,国家移民管理机构自1月11日起,对韩国、日本公民暂停签发口岸签证,暂停韩国、日本公民来华实行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